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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百化新說集> 百化的世界3 作者:戴欽松
合理化:從字面看,所謂「合理化」,是對不合理的予以改正,使之合理,通常總是因不合理情況存在,而發生爭議或抗爭,乃至發生衝突經過一番折衝、調適,及至解決紛爭後,始能獲致「合理化」,例如:事業賺了錢,老闆卻基於某種原因,不發獎金,員工則認為努力的貢獻不被肯定,等同白幹並不合理,乃滋生抗議不斷,經過一番研議,老闆同意酌發獎金後,之所以會平息爭議,必然是員工認為獎金核給已「合理化」;又如員工爭取加薪,或因升遷感到不公平,或為調派工作地點而發生爭議,基本上都是先設想對我不合理,諸如此類的問題,民營事業只謂不違反勞基法,即使是不臻合理,亦能迎刃而解,公營事業則須依憑法令及規章制度處理,因之常須考量「合理化」,否則「合理化」而無「合法化」,勢將衍生不良後遺症,亦有違「公務員服務法」。
政府對改善投資環境,已多方採取積極作為,其中對「低稅負」方面,財政部已完成「兩稅合一」措施,然而對稅負公平方面的檢討,雖亦下了些許功夫,由於構想不臻合宜,乃引發了從退休金定額免稅談所得稅『合理化』的爭議。就兩稅合一的新措施而言,顯然對股利所得者具有減稅的效果,對於綜合所得稅貢獻最大的薪資所得者,則未予重視其稅負是否較財產所得者及股利所得者為高,是否不公平及不合理,均未見評析。
現行所得稅法,對證交易所得、軍人、托兒所、幼稚園、國小、國中、私立小學及初中之教職員薪資免稅,因職業及身份在課稅上實施的差別待遇,已長期遭受非議,除軍人因職責非他人可比擬,且為國需遠離家鄉,仍值考量予以免稅外,其餘所得者,所得不見得均比勞工低,職責並未重到非免稅不可,何以未能廢除免稅規定,著實令人費解?當前卻為兩稅合一而顧慮稅收的流失,而著眼於退休金定額免稅,難免予以人有「抓得到的、容易抓的猛抓不放,抓不到的、不好抓的免抓為妙」的感覺,其實公務員與教員的待遇已不偏低,有教育補助費免稅的補貼之外,另退休金有一部份可享有他人無法享受的18%優利存款特惠,假如有些人的退休金超過定額免稅部份,需以其半數供作為當年度所得課稅,而另一些人的退休金卻可享有超高的優利特權,豈非「挖東牆補西牆」,以新的不合理取代舊的不合理,從而用條法使其「合理化」掩蓋「不合理化」,真弄不懂稅務諸公,究竟是將「不合理」的予以「合法化」,抑或將「不合法」的予以「合理化」。
區域化:自發生能源危機迄今,廉價的能源與資源的條件已不復存在,技術的創新與應用亦受能源危機的重大衝擊而呈現遲滯,此種跨世紀的變異,使得國與國間,地區與地區間,因制度歧異而造成經濟交流的人為阻礙漸次消減,復因電腦結合通訊科技的飛躍發展,網際網路的出現與運用,使得訊息的傳送與取得,不但快速及幾乎無時間阻滯後,亦因而使原本在國與國、區域與區域間之人為或自然的障礙快速消失。此外,運輸科技的快速進步,大幅地縮小空距,亦使得商品、資源及人的流動變得更是方便與靈活,因之,誠如石齊平教授研析所言:「一國的競爭力,第一是取決於豐富的資源(這是已知),第二是取決於巿場經濟制度的良好運作(這是正知中),第三是取決於『區域化』與『國際化』的程度(這是愈來愈可知)」。「區域化」乃是將國家融入於此一地區,我國較其他國家具有更大的融入優勢(因擁有具向心力的華人社會及亞洲人的廣泛社會等條件),為爭取我國在「區域化」的優勢競爭力,仍有待善加運用及有效把握上述的融入優勢,總之,未來我國經濟發展在「國際化」的競爭力上,固有必要力爭上游,但在「區域化」的競爭力上,更應力求卓越的爭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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