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透過宗教來改造個性
樹木是經由本身的果實而廣為人知;同樣地,真正的宗教,必須有永恆的結果。因此,透過它的結果,我們可以判斷一個宗教的價值。
當個人信仰某一個宗教時,該教義應該可以改進個人的行為。倘若他仍如以往般貪婪、懷恨和善妒、不為受苦者感到悲憫、受到輕微刺激,即以刀刃相見。那麼,該宗教即不具有勸善的能力。
個人所信仰的宗教,若只限於情感或崇拜,該宗教將不具有價值。除非,他的行為舉止,也因此變得彬彬有禮。但是,怒氣若仍存在於內心,外在的進步只是假象。
真正能淨化人心的宗教,應該能讓我們了解到生命的本質,以及隨之而來的各種幸福。我們不但能愉悅地接受,當幸福離去時,也能坦然地承受結果。威廉.貝克進一步地說明這項事實:
能把握瞬間喜悅的人, 將永浴於燦爛的陽光中。
實踐教義-能使個人自由身,所擁有的東西中,體會到心靈的轉換。而非一味地奢求夢中閣樓。表面的物質享受,不能使個人變得神聖,只有內心的澄淨和模範的生活,才有此種力量。特權、階級、膚色、財富和權力,並不是做紳士必須的條件。只有良好的特質,能使個人變得偉大,值得人尊敬。
你的財富,可以粉飾住處, 但是,只有美德能裝扮自己。 你的服飾,可以點綴外在, 但是,只有你的行為,能夠代表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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