〈大樹下說故事〉

  妒殺女僕,轉世為羊被殺  

 

 

        唐朝火井縣縣令李明府,一回因洽公,住在押司錄事(註一)的私宅裏,主人準備拿酒食招待長官,想要殺一頭白羊來加菜,而這白羊才懷了胎。

 

        晚上,李縣令就夢見了一個穿著白色衣服的婦女,帶著兩個小孩,跪拜在他的面前求救,言詞甚為悲哀懇切,李縣令不知道她們為何如此?就說:「我不曾殺過人。」但那個婦人仍然苦苦地一直哀求,李縣令從夢中醒來,想了一想,沒有頭緒,就又睡著了。

 

        沒想到第二天又夢見了先前夢見的那個婦人乞求救命,並說:「我馬上就要死了,你怎麼忍心不救我們呢?」李縣令仍然不明白她的意思,但是感到非常害怕!

 

        接著,李縣令又睡著了後,再次夢見那個婦人說:「長官,你終不能救我了,我已經死了,這樣也算我償還欠債了,我的前身是押司錄事的妻子,生前家中有個女傭,才剛懷孕,還是雙胞胎,當時我嫉妒她,就用竹板子把她打死了,欺騙我的丈夫說:『是女傭人偷了金釵和盒子,我拷打訊問她,將她打死了。』現在我得到了這樣的報應,也算還了她的冤債,那金釵和盒子在廳堂西邊的拱枓裏,替我告訴主人,請求不要吃我的肉,並為我們做功德。」

 

        李縣令被嚇醒了,把主人叫來追問說:「你殺了一隻白羊嗎?白羊肚裏有沒有兩隻羊羔?」主人說:「是啊!怎的?」這時李縣令就把晚上做夢的事全都告訴了主人,大家都感到這件事非常奇特!

 

        後來派人爬上廳堂西邊的拱枓裏找,果然找到了金釵和盒子,於是就把母羊及兩隻羊羔給埋了,並為亡者修善事,祈求冥福。(註二)

 

        註一:根據《宋史·職官志》,押司與錄事都是宋朝地方官府中起草、處理文書的小吏,兩者職責略有不同,有時人們混在一起稱呼。

 

        註二:故事出自宋朝之《太平廣記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