〈公義月小故事〉

  竇娥冤案的前世今生  

 

 

        《竇娥冤》全名《感天動地竇娥冤》,又名《六月雪》,是元朝劇作家關漢卿雜劇的代表作,內容敘述竇娥的父親竇天章是個窮秀才,因要上京趕考,沒有路費,只好向寡婦蔡婆借了高利貸二十兩銀子,誰知一年後竟變成了四十兩,無法還債,只好把竇娥半抵半送給蔡家做童養媳,這童養媳可真苦,一做就是十年,竇娥長大後嫁作蔡家媳婦,不到兩年,丈夫就死了,竇娥守寡在家,與婆婆同住。

 

        這時楚州有個流氓叫張驢兒,與父親張老頭一起欺負蔡家婆媳,要蔡寡婦嫁給張老頭,蔡寡婦為保命勉強答應了,張驢兒又逼著竇娥嫁給他,竇娥堅決不肯,於是張驢兒設計陷害竇娥。一天,蔡寡婦生病,竇娥做羊肚湯給婆婆喝,張驢兒偷偷在湯裡放了毒,想先毒死蔡寡婦,然後逼竇娥成親,誰知蔡寡婦忽然嘔吐,不想喝湯,張老頭奪過碗,喝完了,不一會兒就毒性發作,倒地身亡。張驢兒意外毒死了自己的父親卻畏罪,反誣告竇娥殺人,當時楚州太守桃杌收了張驢兒的賄賂,就用酷刑逼竇娥招供,竇娥打死也不肯招,知府於是改打蔡寡婦,竇娥不忍婆婆受罪,便含冤招認,最後被判死刑,刑前,竇娥指天立誓,要天做見證,一、若她是冤枉的,刀過人頭時,一腔熱血要全飛到旗子的白布上,不讓鮮血沾到骯髒的地面;第二、六月天要降三尺白雪,遮住她的屍體;第三,她死後,楚州要接連三年大旱,以證明她是冤死的,結果這三樣全都應驗了。

 

        竇娥死後三年,父親竇天章在京城應試高中,做了很大的官。竇天章奉旨到楚州探察民情,到楚州後他發現這裡竟然三年間一滴雨水也未降,心想定有冤案,當夜,他在燈下翻竇娥的案卷時,忽然見燈影一閃,竇娥出現,細說冤情,求父親主持公道。竇天章細審此案,後來為冤死的竇娥平反,宣布竇娥無罪,並將張驢兒判死罪,楚州大守桃杌遭革職受罰,宣判畢,大雨從天而降。  

 

        可是事情並沒有結束,當時太守桃杌是因為受了很大的賄賂才造成這起冤案,所以竇娥生生世世都沒有放過他,先是太守桃杌元朝時死後進入地獄受炮烙酷刑無數遍,明清兩代又托生為畜類被殺幾百遍,但這些都離我們遙遠而模糊,而最警醒世人的是,竇娥對貪官桃杌及相關共犯的追殺也一直延續至今日。《竇娥冤》不只是一齣雜劇劇本,更是活生生、真實的因果故事,此一發生在元朝的真實故事,由於在很大的程度上撼動了當時的社會,所以被編入戲曲中。

 

        當年的太守桃杌在今世為張女士,由張女士親自現身說法在今世如何受到竇娥的討報,以警醒教化世人,以下是其演講內容之整理:

 

        家住洛杉磯的張女士,原臺灣臺北市人,在她的家族中發生了綿延數代而非常奇異的事,也就是張女士的父親、祖父、曾祖父都是36歲那天生日去世的,往上數五代,她們家所有的長男,都沒法兒逃過36歲的劫難而離開人世;她們家所有的長女——他的大姑姑是34歲生日時去世的,姑婆也是34歲生日時去世的;也就是說,她們家族中的長男都會在36歲生日時死去,而長女都會在34歲生日時死去,這種情況張女士的母親一直沒敢告訴她,生怕她知道後,會承受不了這種打擊,因為張女士也是長女。

 

        張女士33歲那一年已經有了3個兒子,就在她33歲那年5月的時候,她發現自己又懷孕了,預產期是她34歲的生日。當她母親知道她的預產期之後,堅決要求她把這個孩子拿掉。張老師的母親信佛、吃素多年,早已戒殺,現在卻要求她墮胎,這未免太奇怪了!可是母親卻未告訴她真正的原因。

 

        張女士在懷這個孩子的時候有些很奇怪的現象:第一,難受得要去用身體撞牆。第二,害喜時,要讓先生和自己的三3個兒子打她,才會覺得好受,並且要使勁的打,當天晚上她才能熬過去,若是她先生和兒子不願意打她,她就跟他們翻臉,這是以前懷孕時都沒有過的現象。其實她哪裏知道,她懷的這第4個孩子就是過去世的冤親債主——竇娥。

 

        張女士的母親有個朋友是出家師父,當他去張女士的母親那裏見到她時,很驚異和嘆息,但也沒敢向她說明真相。

 

        在張女士懷孕6個月時,有一天她母親想要吃銀絲卷,母親希望的事張女士都會儘量的去做,於是張女士就去臺北市一家餐廳買,出門後她搭上一輛公車,車上所有的人都看得出來她是一個孕婦,卻沒有一個人願意讓座,甚至有人把眼睛都閉起來,裝作沒看見。

 

        張女士一路上一直站著,突然間,車子撞到了一個重物,緊急剎車下,她被撞倒了,後來被送往醫院,當天晚上她覺得肚子非常疼痛!於是懷孕只有6個月就分娩,因早產,所以生出來的孩子體形還非常小,但可以看出是個非常漂亮的男嬰。醫生說,孩子出生過早,只能盡力而為,不一定能救活,希望她不要抱著太大的希望。

 

        沒多久,院方告訴張女士她可以先回家了,小孩要留在醫院裡繼續觀察,在小孩子滿月的那天晚上,她做了個惡夢,夢見小孩拉著自己,自己也拉著他,忽然間自己的手鬆了,小孩子的臉就黑了,夢做到這裡她驚醒了!她意識到這是不祥之兆,就要她先生打電話給醫院,詢問小孩子怎麼樣了,那時是凌晨3點,先生本來不想打,但在她一再堅持下,先生就打算給醫院打通電話,就在那時,醫院正好來電,說小孩在凌晨3點已死,張女士知道小孩子出事了,就開始哭泣,在那天早上大約6點多時,臺中的那位法師包車到她們家來,一進門就對張女士的母親說:「恭喜你!」母親沉不住氣了,心想「孩子才剛走,怎麼能說恭喜我?」法師說:「小孩是不是3點走的?」她先生很驚奇的問:「您怎麼知道?」法師這才道出原委,原來,在昨天晚上大約12點的時候,小孩子來向法師告別,小孩說:「我本來是要帶她(指張女士)走的,可是現在卻無法帶她走了,因為第一,張女士對她媽媽真的很孝順,她媽媽要吃東西,她挺著大肚子還要去幫她媽媽買,而又碰到了這樣一個車禍,讓我沒有力氣再留在她肚子裡,我原本是打算在她34歲生日那天帶她走的。」出家人問:「你跟她到底有什麼仇恨?」小孩說:「她的前生是一個貪官,判錯了案子,讓我冤死在獄裡,我讓她從懷孕開始所受的折磨,就是我在監獄裡受的折磨,讓她撞牆、讓先生孩子打她,就像當年我在監獄裡受到的酷刑;而現在,從她生下我以後,就不停地念佛,她念佛,周圍就有佛菩薩保佑她,使我沒有辦法接近她,沒機會帶她走,可是我不甘心,所以我一直等著,而她家有個佛堂,我根本沒有辦法進到她家裡,因為她家裡那麼多尊佛在保護著,我實在沒力氣了,還想拉拉她,沒拉動,就算了!我要到彰化一個地方去投胎了。」那位法師還說,他家族中的那些早亡者,也都是當時參與這樁冤案或接受賄賂的當事人!

 

        法師轉述完孩子的話後,恭喜張媽媽撿回一個女兒,張媽媽也鬆了口氣,才向他們道出「張家長子活不過三十六歲,長女活不過三十四歲一事」。

 

        可是事情還沒結束,「可惜!當時我沒有懺悔、檢討」張女士後來反省地說,因為又過了二十年,一九八八年,張老師回台灣探望二兒子和三兒子時忽然接到先生打來的電話,說大兒子在洗澡時忽然呼吸受阻,現在正在搶救。可是當她趕回美國時,大兒子已經去世了。

 

        張老師的三個兒子,個個都很優秀,尤其是她的大兒子,大學畢業後去美國留學,然後成家創業。大兒子這一去,對她來說真是晴天霹靂,她徹底崩潰了,當場昏迷過去,在醫院住了好幾天。在她母親的勸說下,她強忍著悲痛的心情過完兒子的七七,在這段其間,她幾乎都是日以繼夜地哭,無論誰安慰都沒有用,她的小兒子甚至辭掉工作回到洛杉磯,要幫媽媽療傷止痛。

 

        後來又有一機緣認識一名法師,幫她查出了過去因果,以便對症下藥,結果查出來後與二十年前的出家人所言不謀而合,只是更具體、有名有姓。後來張女士努力懺悔、學道,發自內心希望償還了斷累世冤業,在她所修習的法門中,不錯過任何法會及拜懺的機會。

 

        「今生雖未害過人,但累世前身是否曾有意無意傷害到別人?讓我們用懺悔來改變整個生命。」張女士現身說法,提醒大家學佛要學得智慧,不僅要深信因果,還要理解、接受因緣果報的來龍去脈,努力修持,創造善緣善業、精進增長,命運就在其中不斷改變,許多苦難也會隨之化解。

 

        這就是發生在當今人世上竇娥輪迴報冤的一則真實故事,由於當事人還活著且有點名聲,這裡只好隱去她的名字。人死並非如燈滅,善與惡都記錄得絲毫不差,所以己所不欲、勿施於人,善待萬物蒼生也才是真正善待自己!